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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文章:施姓宗親 大嫂的牌位(施明德)
  2014-01-17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40102/35550260/%E5%A4%A7%E5%AB%82%E7%9A%84%E7%89%8C%E4%BD%8D%EF%BC%88%E6%96%BD%E6%98%8E%E5%BE%B7%EF%BC%89

我的大嫂蔡淑汝女士走了,姪女對我說:「媽媽的牌位不能與先祖合爐……。」
大哥施明正是個奇才,他是詩人、作家、畫家。讀過他的作品,會發現他文字裡顯露出東方文化裡少有的誠實與裸露。他畫畫的天分比他的文學作品更早獲得賞識,1962年,美國駐台大使館「美國新聞處」正式邀請施明正到紐約舉行畫展。他正在全力準備時,白色恐怖的魔掌竟然攫取這位從不涉及政治的藝術家,他被逮捕了,頂替他的是大畫家席德進。那一年我們家被逮捕了三兄弟,明正、明雄和我。

白色恐怖摧毀戀人

我家出產政治犯,這不是第一次。父親施闊嘴,日治時代台灣第一個中醫師,在1951年,被密告是「匪諜」,因為父親會談論日本殖民地政府的惡,被影射是對蔣家政權指桑罵槐,囚禁了4個月,全賴媽媽透過關係,以巨額的金錢「買回」父親。只是被領回的父親已被刑求到不良於行,不到兩年就走了。1962年,三兄弟又一起被捕,對一個家庭的創擊是何等的深鉅。一個在父祖時代就積累起來的大富之家,在我們坐牢的短短幾年中就瓦解了。作為反抗者,我受的苦和承受的一切,是「罪有應得」,但是大哥和他的家人呢? 
那是一個極端恐怖也極其無情的年代,我們三兄弟被捕後,所有的親友視我們的家人如洪水猛獸,如愛滋瘟疫一般,徒有不動產卻沒有現金,整個家庭陷入困境。大嫂不得不帶著兩個兩歲、四歲的幼女,回她旗山的娘家討生活。連求職工作養兩個女兒,都會因為丈夫是叛亂犯而被辭退,最後只能離婚自保。一對戀人,就在白色恐怖下被摧毀了。之後,我們音訊全無,我再次見到大嫂與姪女,已是30多年後。 
坐在榮總懷恩堂的一隅,姪女對我說:「媽媽因為離婚,不能進爸爸家的牌位;因為已嫁出去,也不能進外婆家的牌位;我們姊妹已出嫁了,也進不了夫家牌位。所以媽媽……」大哥走的時候一無所有,我還在牢裡絕食,他的遺體孤零零地躺在公墓。我的家族沒有一個可以安頓祖先靈位的地方,我只能安慰她:「感謝大嫂養育你們,讓我設法買個靈骨塔位和牌位,不能讓她的靈魂流浪。」 
祭祖是我們的文化,但其中所牽涉的男尊女卑的傳統,是該反省的時候了。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娘家掃墓?未婚的女人只能委身寺廟,不能進入祖祠?在離婚、不婚已是普遍的社會現象,在同志身分已經被認可的時代,對於殯葬和祭祀的習俗應有全面的反省與思考,重新思索其意涵與象徵,及先祖與我們之間的意義與情感的承傳。祭祖的文化意涵應跳脫迷信、庇蔭後代子孫發財求官的功利欲求,因為祭祀的文化,將在精神上深遠影響著現世的我們和子孫,祖先的庇蔭難道是一家之私的飛黃騰達嗎?我們傳承祭祖的文化,到底是為了什麼? 
戒嚴解除了,恐怖已遠颺,但傷痛的記憶、悲劇、淚水仍然依稀散處各方。台灣烈士的英靈仍在流浪,就像大嫂的牌位找不到歸宿,台灣仍是不公義的島嶼,雖然新的一年,年年到來。 

《傳承與前瞻》
施明德基金會董事長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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